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、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、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试行)和《关于开展2014-2015学年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》相关精神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评议小组评议,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初审认定,学院审核,学院现拟认定卢淑虹等4名同学为我院2014—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4年10月10日—10月15日。全院师生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学工办反映。
联系人:刘畅 万君 电话:028-84824103
邮箱:719437196@qq.com
医护学院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工作小组
2014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