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护学院关于开展2013-201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
及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班级:
为表彰和奖励在2013—2014学年度中德、智、体、能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,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深入推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,营造相互学习、努力进取、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,按照我校《关于开展2013-201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、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成院学【2014】128号)的相关规定你,在我院开展校级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,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“学校特等奖学金”的评选
(一)评选依据
参见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学生手册》中< 学生奖励办法>的相关规定。
(二)参评对象
2013-2014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(2014级新生除外)
(三)名额分配
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医护学院2013-2014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(见附件1)。
(四)时间进度
1、学生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推荐阶段:10月10日—10月12日
2、学院审核、公示阶段:10月14日——10月24日
3、学校审查、公示阶段:10月27日—10月31日
(五)工作要求
1、每班按照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,推荐一名符合要求的同学参与学院评选。参评学生于10月14日下午16:30在09202参加学院现场评议,评议将采用PPT演讲形式进行,演讲时间严格控制在3分钟以内。评委现场投票表决确定特等奖学金拟推荐名单。实习班学生因在外实习不能按时返校参加评议,推荐名单将由评委通过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。
2、各班级请于10月13日之前将电子版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学校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报送学习部肖志伟处。(电子版文件以班级为单位报送,文件名请按照年级-专业-班级-姓名格式命名,发送至邮箱:498566892@qq.com)
二、学校奖学金的评选
(一)评选依据
参见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学生手册》中< 学生奖励办法>的相关规定。
(二)参评对象
2013-2014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(2014级新生除外)
(三)名额分配
各班级校级各等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(见附件1)。
(四)时间进度
1、学生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推荐阶段:10月10日—10月17日。
2、学院审核、公示阶段:10月20日—10月24日。
3、学校审查、公示阶段:10月27日—10月31日。
(五)工作要求
各班级请于10月17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学校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、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学校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3)报送学习部肖志伟处。(电子版文件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报送,打包文件名为班级名称,压缩包内文件名请按照“申请等级-年级-专业-班级-姓名”的格式命名,发送至邮箱:498566892@qq.com)
三、校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
、“优秀班集体”的评选
(一)评选依据
参见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学生手册》中< 学生奖励办法>的相关规定。
(二)名额分配
各班级校级各等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(见附件1)。
(三)参评对象
2013-2014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(2014级新生除外)
(四)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时间进度
1、班级民主评议、推荐阶段:10月10日—10月17日。
2、学院审核、公示阶段:10月20日—10月24日。
3、学校复审、公示阶段:10月27日—10月31日。
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时间进度
1、班级申报阶段:10月10日—10月19日。
2、学院评审推荐、公示阶段:10月20日—10月24日。
3、学校审批、公示阶段:10月27日—10月31日。
(五)工作要求
1、各班级请于10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“三好学生”推荐表》(附件4)、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三好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5)、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表》(附件6)、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7)、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先进班集体登记表》(附件8)、《成都学院(成都大学)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9)报送学习部肖志伟处。(电子版文件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报送,打包文件名为班级名称,压缩包内文件名请按照“荣誉称号-年级-专业-班级-姓名”的格式命名,发送至邮箱:498566892@qq.com)
四、评审工作要求
1、各班级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,严格按照评比条件、比例和办法,充分发扬民主,公正、公平、公开评选;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,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。
2、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,既要严格把关,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,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,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。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,完善有关措施,保证评选、表彰活动继续深入、持久、健康地开展下去。
3、评审要坚持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采取班级、学院两级的公示制度,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。未经班级公示不得报送学院进行审核。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者,将取消其资格。
4、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,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,公示期之后,再有异议者,将不予受理。
5、填写申请表时要注意字迹工整,不得随意涂改。表中的所有内容必须认真填写。
五、监督工作
监督电话:028-84824103;监督邮箱:pioum@vip.qq.com
联系人:汤磊
附件:医护学院2013-2014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工作附件
医护学院
二○一四年十月九日